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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方在不同区域的市场推广,采取不同的供应价格;但是需要不同价格区域之间,不能货品流通。
但是,产品流入市场后,品牌方失去对产品所有权控制,造成对不同区域串货行为的追究困难。
我司针对串货行为,根据各品牌方内部不同的管理方式及防范方法,依据《商标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规定,制定不同的处理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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