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上海尚士华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!
服务热线: 17351277880
取消
清空记录
历史记录
假货侵权可分为:
1、相同商标,相同包装装潢商品(俗称高仿假货);
2、近似商标、近似包装装潢商品;
我司从产品销售端进行侵权打击,针对假货侵权行为的不同情况,分别采取“公证购买”或“网页截图”等不同的取证方式,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的民事诉讼。
此方案有效的要点在于,在短时间内固定到足够数量比例的证据;然后,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;不能拖延太长的打击周期,才可以达到有效打击售假渠道的目的。
相关业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