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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品牌方经常会遇到一个情况,互联网维权困难多次向平台投诉得不到反馈,哪怕偶尔成功了,没过几天商家又新开链接,这个商品又再次上架了,多次投诉无果,维权之路漫漫。
面对这样的情况不断发生,中卓智又是如何去从根源揪出问题,并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的呢?让我们接着往下看,从互联网控价问题的难点和原因一步步讲起……
互联网控价的难点及原因
在互联网销售中低价、乱价是常态同时也是顽疾,由于商家销售并非是假货,因此平台不认为低价销售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,投诉后通常会采取不予理涉的形式。
同时,低价销售的行为在法律层面,也没有具体法律予以禁止,因此司法机关认为低价销售行为属于企业内部管理范围,不属于司法强制力调整的行为。
但是当品牌方要根据合同约定,对经销商追究违约责任时,就必须要知道是哪个经销商违约。而在低价店铺销售过程中,通常会故意隐瞒真实货品来源,品牌方由于无法获知低价货品的真实来源,而无法追究经销商违约责任。
由于以上种种原因,导致低价、乱价行为成为网络销售的“不治之症”。我司根据多年网络维权处理经验,与资深专业法律人士研究探讨,总结出根据不同情况的如下法律解决方案:
一、商标侵权
互联网低价、乱价的特点是,使用品牌方已注册商标,在商品名称中使用,以使消费者在使用关键词查找时,可以查找到低价链接。
由于乱价店铺均非品牌方经销商,使用“注册商标”的行为,属于商标性使用,而商标权人可以“使用注册商标,未经商标权人许可”的理由,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停止侵权。
二、不正当竞争
针对部分品牌方产品不是用注册商标进行区分,而是用“名称”作为商品显著区别特征的情况。
我司建议,根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中“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、包装、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”的规定,以使用相同的“商品名称”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,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停止侵权。
可能产生的后果:
1、被告在应诉过程中,需要提供证据,证实产品来源合法;品牌方即可取得代理商违约的证据,根据代理协议的约定,追究代理商的违约责任。
2、被告不愿提供证据,说明产品来源合法,将由于举证不能,承担案件的不利后果——停止侵权。
以上两种结果,均可达到品牌方控制低价、乱价的目的。
…………
从根源上解决问题
正常投诉流程治标不治本,无法彻底解决问题,在依法治国的国家里我们更要紧抓法律的武器进行反击,切保证自身权益。依法诉讼,让问题从根源上得到解决,使得商家产品链接无法反复上架。
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实施,当您的品牌在互联网中遇到维权问题,中卓智都可以帮您提供完备的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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